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局,有关省属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浙江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》,推进未来工厂梯队建设,引导企业对标提升,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及程序
(一)基本条件。申请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评定的企业应为已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(培育)的企业,申请2024年浙江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定的项目应为省级培育库项目,均要求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投产。
(二)评定推荐。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企业,由设区市经信局或省国资委审核后择优推荐(推荐数量见附件1),于11月2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,并行文报送省经信厅。
(三)资格审核。由省经信厅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参加未来工厂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。
(四)专家评审。由省经信厅组织专家,根据项目申报书、自评估说明及佐证材料等相关资料对未来工厂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进行评审。其中未来工厂需赴企业进行现场评估,企业应做好现场评估分组质询的准备工作。
(五)认定公布。省经信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研究确定未来工厂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,并予以公布。
二、申报资料要求
申报事项咨询:
徐羽贞,0571-86095218
郭庆,13567112441
鲁竞,18358134890
丁圣迪,15869189256
艾志成,0571-87056459
网上填报操作咨询:
0571-87758256,18814883904
附件:
1.各单位推荐评定数量分配表
2.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评定基本信息表
3.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申报书
4.2024年浙江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书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24年11月4日
请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附件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