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级有关行业协会,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,有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,科技型企业:
为锚定加快建设创新浙江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做深做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“两篇大文章”,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突破能力、引领产业变革的新锐科技企业,激励企业家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、组织者、引领者,助力浙江创新生态持续改善,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新华社浙江分社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指导,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联合相关行业协会、媒体机构共同发起“科技新小龙探访和护航行动”,旨在通过政策扶持、专家辅导、资源对接、宣传报道等多元化赋能机制,为“科技新小龙”企业提供全周期成长护航,助力企业加速成长,推动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,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注入强劲科创动能。
一、组织架构?
指导单位: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新华社浙江分社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
联合主办单位: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、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浙江中心、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、浙江省银行业协会、《浙商》杂志社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、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、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联盟
二、遴选对象与标准
1.企业注册满3年,原则上不超过10年,在其领域产出原创性、颠覆性技术或成果的,可放宽年限;近3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、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;企业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,践行科研诚信,社会责任感强,群众认可度高。
2.拥有20人以上的技术研发团队,团队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获市级及以上人才政策支持;近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0%以上或年度研发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。
3.近三年营收或估值年增长率达30%以上,最近一轮企业估值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轮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。
4.企业在所属领域须具备显著的先发优势,引领行业技术变革,实现成果落地转化;或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攻克“卡脖子”难题;或具有高成长性,衍生新业态新模式,在未来有无限发展潜能;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重塑,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三、活动程序
(一)申请推荐。
1.请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,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。
2.请各省级有关协会、各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(推荐单位详见附件 1)组织申报并审核后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。
3. 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自荐,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。
(二)初审。根据遴选要求对申请、推荐企业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复审。对初审确认的企业进行复审,通过专家评审、实地考察等程序,确定120家左右“科技新小龙”企业入围对象并实地考察。
(四)确定 100 家“科技新小龙”企业发布授牌。
四、护航行动
(一)助力赋能
1. 建立企业“下情上达”通道,助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,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成长的生态环境。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,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通过“先用后转”等方式向企业实施转化,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、高能级科创平台等开展产学研合作。支持企业自主或合作攻关的重大科技成果纳入“浙里好成果”,加大推广转化力度。组织各类专家,建立“一对一”或“多对一”专家服务小组,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诊断、创新战略规划、科研管理辅导等服务。
2.面向“科技新小龙”企业,开展省科技重大专项需求专场对接活动,助力企业参与和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。为企业申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等提供政策指导。
3.推动“伙伴计划”在企业加快落地。组织开展“科技新小龙”企业对接省实验室、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等,组织“科技新小龙”企业与产业链龙头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对接交流,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,推动与高校院所、科创平台、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形成“技术攻关—成果转化—产业应用”的生态闭环。
4.联动省内金融机构、创投机构,通过“科技金融对接服务”活动,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企业开展对接。推荐参与博鳌企业家论坛、中国企业家太阳岛年会等新华社旗下重要论坛。
5.持续追踪企业在发展过程的新探索、新经验、新成就,为其打造全方位、多层次的品牌赋能体系。为企业建立“创新成长档案”,长期跟踪其研发投入、专利增长等关键指标,3年后汇编成《从新小龙到独角兽》案例集,系统性总结浙江科创企业培育模式。通过浙商发展研究院(浙商智库)提供企业外脑服务,提供《浙商》杂志社平台上 3000 家企业资源的产业对接、协同赋能。
6.动态评估企业创新动能、成长韧性和ESG表现,为政府及投资机构提供量化参考。引入新华信用认证,上榜企业可享受政策直通等专项权益,提升市场公信力。整合新华社权威专家资源,不定期开展舆情管理、品牌建设及国际传播等专题培训,并提供定制化咨询指导。
7.设立“浙江科技企业新锐榜”“优秀护航机构”等奖项,并形成年度创新案例白皮书,作为世界品牌莫干山大会重要内容和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参考。
(二)宣传推广
1.借助新华社客户端、新华网、新华财经、《高管信息?浙江领导要览》等平台和新媒体矩阵,通过开展《新华访谈》——对话企业创始人、制作科普视频、图文传播、开设专栏等形式为品牌赋能、为企业发声,并安排新华社专访或专题报道,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。
2.联动《浙江日报》、浙江经视、《浙商》杂志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,并向其他媒体平台推送典型企业新闻素材。
3.“创新浙江”微信公众号、《今日科技》杂志等官方媒体平台同步进行宣传报道,着力展现企业科技创新活力,充分彰显浙江科技创新成效。
请各省级行业协会,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,相关联合主办单位做好本地区宣传推介与审核工作,并于8月30日前将《“科技新小龙探访和护航行动”企业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 2)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。
有意向的企业可联系协会推荐申报!
联系人及电话:
李瑜娟0571-87672630,
陈佳威0571-88473227
电子邮箱:xh3227@vip.163.com
附件 1:推荐单位名单
附件 2:“科技新小龙探访和护航行动”企业推荐表
来源:科技新小龙探访和护航行动组委会、创新浙江